东方网10月9日消息:昨天从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传出消息,黄金周期间,本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平稳,未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但南汇区发生一起食用河豚鱼干致人死亡事件。有关部门提醒市民,切莫心怀侥幸“拼命”吃河豚。
10月2日上午,本市南汇区新场镇某居民从新场农贸市场购买一条咸河豚鱼干,约300克。当日中午11时30分,该居民将红烧后的河豚鱼与丈夫刘某两人分食。下午13时,刘某出现口唇、舌头、手指发麻等症状,但未及时就诊。直至下午16时,刘某才被送到新场医院进行洗胃等急救治疗。随后,刘某因病情加重被转送到仁济医院(东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10月3日13时死亡。目前,南汇区公安分局已对出售河豚鱼干的摊主实施刑事拘留。
专家指出,河豚鱼毒素对环境抵抗力较强,炒煮、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人在食用河豚鱼毒素后,在10分钟至3小时内就会出现中毒症状。而河豚鱼中毒目前没有特效解毒药,一旦中毒,患者必须及时前往医院进行催吐、洗胃等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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