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十大健康类虚假广告

 

 

 

 

 

 

 

 

 

 

排序

产品或机构

虚假理由

监察单位

1

新兴医院不孕不育治疗中心

“新兴妈妈回娘家”版医疗服务广告,属典型的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以患者、专家的名义做证明,严重误导消费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

哈佛代高乐

广告称该药“由美国哈佛大学投资25亿美元研制”,荣获“世界生命医学‘普林那尼’紫心勋章奖”;该产品系“欧洲青少年成长保护协会认证标准”,并荣获“世界生命科学医学会全球认证”。总之,编造了“哈佛基因工程解决了身高难题”的谎言。

中央电视台

3

大连东方医院

发布让肿瘤患者绝处逢生医疗服务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证明其提供的治疗方法和药物能够“使肿瘤细胞在人体内死亡消失、同化、吸收,最后恢复健康”,“一定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等等,宣传保证治愈。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大连市工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

双灵固本散(原名:中华灵芝宝)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违法次数高达数百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必肝清

称“治疗乙肝取得重大突破,乙肝将完全恢复正常”等,夸大药品功效,使用国家机关、专家、患者名义,以及其他多处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6

护彤牌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违法次数高达数百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

脑心安胶囊

称“5万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康复”、“该药物领先世界同类药品10年”等,夸大药品功效,使用专家、患者名义,以及其他多处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8

长沙民康医院

称“最新研究成果震惊医学界”、“数十位专家成功将病毒基因重组技术和自体疫苗疗法相结合,打破了传统采用激光、冷冻、药物未能根除的弊端”、“全面彻底根治病毒疣、湿疣、疱疹”、“数万例患者得到全面康复,至今多年未见全面复发”,并多处违法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做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9

百藓康

称该产品“荣获世界遗产称号”、“人类的皮肤病能够完全治愈了”、“开创了皮肤病研究的新纪元,填补了国际医学界的空白”、“提高药力可达37倍”,“60多家权威医疗机构累计进行了多达156912例的临床患者使用证明,治愈率为91.63%,总治疗效果创全球最高”,编造中央医学科学院等单位名称,以及使用专家、患者等多处违反药品广告法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0

心欣舒

  该广告属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并篡改广告审批内容,使用专家答患者问形式和八位患者名义证明药品的功效,含有“心脑同治,全身换血,患者不用终身服药”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及其他多处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选稿:梁佳莹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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