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疗效判断的标准如何?

据报道,约80%~85%的急性病毒性肝炎是能够完全治愈的,而只有10%~15%的病人演变为轻度慢性肝炎或中、重度慢性肝炎,而轻度慢肝所占的比例又比中、重度慢肝大,且预后多数良好,虽然病程有长达十几、二十年者,最终病变的肝脏组织仍可完全恢复正常而痊愈,只有极少数演变为中、重度慢肝。

关于病毒性肝炎的疗效判断,1978年全国肝炎学术会议曾经作了统一规定,今列述如下:

(1)急性肝炎:

1)临床治愈标准:

①隔离期满,甲型肝炎自发病之日起,至少30天;乙型肝炎根据临床表现的严重程度,适当延长。

②主要症状消失;

③肝脾大小恢复正常或明显回缩,肝区无明显压保或叩痛。

④肝功检查恢复正常。

2)基本治愈标准:各项临床治愈标准经随诊半年无异常改变者;乙型肝炎病人不要求表面抗原(HBsAg)转阴。

3)治愈标准:各项临床治愈标准经随诊一年无异常改变者;乙型肝炎病人要求HBSAg转阴。

(2)慢性肝炎:

1)好转标准:

①主要症状消失;

②肝脏肿大稳定不变,且无明显压疫及叩痛;

③肝功能检查正常或轻微异常。

2)基本治愈标准:

①自觉症状消失;

②肝脾肿大稳定不变或缩小,无叩痛及压痛;

③肝功能检查正常;

④一般健康好转,参加一般体力劳动后无病情变化;

⑤以上各项保持稳定达一年以上。

3)治愈标准:同基本治愈标准,但观察两年以上病情持续稳定,并能胜任正常工作。

 选稿:高彬翔 来源:中国导医网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