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须明码标价
东方网2月19日消息:一次性针筒、心脏起搏器今后必须明码标价。市物价部门昨天出台了本市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价格管理办法,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向患者提供上述两种医疗器械的品种、价格等情况的查询服务,并提供明细账单,经营者应对所销售的这两类医疗器械明码标价。列入首批价格管理目录的有8种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4种植入型医疗器械。具体内容可在上海价格信息网(www.wj.sh.cn)上查询,12358价格热线接受市民投诉举报。
选稿:赵小磊 来源:解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