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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俭建委员:加强对婴幼儿游泳场所规范与监管
发布日期:2017-01-18

    近年,婴幼儿游泳场所在上海的发展相当快。但目前对于开办婴幼儿游泳场所还没有相关准入要求,同时也缺少卫生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标准。姚俭建委员建议建立婴幼儿游泳市场准入制,提高婴幼儿场馆准入门槛,并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

  据姚俭建委员介绍,对于婴幼儿游泳场所,目前尚无具体规定,诸如操作人员的资质、场地和游泳池规格、水温控制、水质监测、池水更换的操作机制都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暗藏公共卫生隐患。尤其是绝大多数婴儿游泳馆位于商场、会所,无法适用《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也不在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管之列,目前对婴幼儿游泳场所的监管尚处于一个空白地带。

  姚俭建委员说,婴幼儿游泳场所缺乏一套行业规范操作准则和人员准入标准。另外消费方面,由于单次洗澡、按摩等定价较高,婴幼儿游泳场所基本上都是采取购买预付卡形式,家长绝大多数都办了会员卡。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发卡单位进行备案管理,严格落实资金存管和业务报告制度。但从事婴幼儿游泳业务的基本上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可见,一旦消费者与婴幼儿游泳场馆发生纠纷,或者出现发卡场馆关门的情况,商委等管理部门也很难对这类企业进行监管。

  针对以上问题,姚俭建委员建议,对婴幼儿游泳场所要制定科学的行业准入和监管标准。另外还要加大对现有婴幼儿游泳馆的监管力度,明确监管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婴幼儿游泳场所面积、内外环境、水质、空气质量、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还要加强相关专业的培训。最后则是规范价格收费标准,会同价格管理部门,科学制定相应合理的收费标准。

    (来源:东方网 作者:袁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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