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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17-04-11

  “基本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医疗保障体系,居民看病就医的可及性、费用负担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改善,家庭医生服务基本覆盖全区家庭,有效缓解居民看病就医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巩固扩大前一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把医改推向深入,《闵行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于4月11日正式发布。
 
  据悉,闵行区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对象为区属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内市属三级医院、专科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公共卫生机构作为区域医疗卫生网络的组成部分,协同参与区域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闵行将通过建立费用控制标准、核定医院费用控制目标、实施费用监管与控制等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具体而言,2017年制定费用控制标准,2018年开始实施,2019年,初步实现医药费用水平与医保、患者的支付能力、财政投入、医院发展需要相互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7年继续推进取消药品加成、药品带量采购,实施集团采购工作,启动过渡性财政补偿,完成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至30%左右。2018年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作为闵行医改工作的一大亮点,闵行将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对13家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运行机制、签约服务两个维度,确定关键评价指标,通过信息平台动态采集、客观分析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完善资源拨付机制,加强医养结合,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资源整合的基本规则与模式,到2019年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学管理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家庭医生制度将进一步做实,并推动分级诊疗,具体包括推进“1+1+1”签约、推动有序诊疗、探索家庭医生管费用、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和加大对基层支持力度。今年进一步做实签约服务,初步实现家庭医生对居民健康、卫生服务与医疗费用的有效管理。
 
  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医保制度也会有一定的改变。到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保人员的自费医药费用基本取消;参保人员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比例应控制在10%左右(精神类专科医院控制在5%左右)。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不仅将单一疾病管理模式转变为全程健康管理模式,加强二三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位一体”联动,还将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惠民服务,向目标人群提供大肠癌筛查、肺癌筛查、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7年对接“上海健康云”平台,健康云平台在本区慢性病管理中实现全面应用,“医防融合、全程有序”的慢性病综合管理模式基本建立。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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