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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提速推进医改五项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0-06-29

  辽宁省提速推进医改五项重点工作

  ■医保“一卡通”年内启动,跨地区就医成为现实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将达2029万人

  

  ■切断“以药补医”机制,彻底扭转不合理的用药现象

  

  记者/朱勤

  

  自去年4月我省启动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全省各地全力推进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去年实际投入医改资金达120亿元,比计划投入增加19%。6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医改工作指标数量增加了45%。

  

  目前,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分别提高到72%、55%和42%,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地区占全部统筹地区的33%,并投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17亿元对40.5万人的门诊费用和10.5万人的住院费用进行补贴。截至5月底,我省共出台了15个医改配套文件,这些都为今年医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据省发改委介绍,今年我省将继续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将达到202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388万人,参保率92%;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41万人,参保率86%。

  

  据介绍,今年各级政府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到100%的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同时,我省将于年底前启动全省基本医保“一卡通”,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80%的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届时,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和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将成为现实。

  

  目前,沈阳、大连、鞍山、盘锦4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正平稳推进,大连的平均药价与过去相比降低了20%,沈阳也降低了15%。为确保基本药物满足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用药需求,针对基本药物目录过窄等问题,我省将加快增补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并强化招标采购药品的监管工作;同时,通过切断“以药补医”机制坚决扭转不合理的用药现象,通过招标最终实现招标价、采购价和销售价“三价合一”,实实在在让利于民。

  

  “力争将基本药物中治疗性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广泛使用基本药物。”省发改委负责人说。

  

  另外,今年我省将利用中央投资再建设12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12所中心乡镇卫生院、240所村卫生室以及6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服务效率,今年我省将在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将达到50%以上,农村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