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十字”标识启用 未获授权药店悬挂属侵权
发布日期:2008-08-01
“绿十字”标识启用 未获授权药店悬挂属侵权
中国医药“绿十字”标识昨日正式启用,北京金象大药房与北京王府井医药商店成为首批悬挂授权“绿十字”的药店。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王锦霞表示,未获授权的药店悬挂“绿十字”标识属侵权行为。
据介绍,“绿十字”标识是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申报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是药品零售业惟一合法的形象标识。
王锦霞表示,未获授权的药店悬挂“绿十字”标识属于侵权行为,会陆续摘下。另外,“绿十字”标识并非永久制,以4年为限;有效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受到消费者投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将被终止授权。
王锦霞表示,获得“绿十字”标识的企业都是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的药品连锁企业,而信用等级是通过消费者对该企业反馈得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