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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超10%不能叫火腿肠
发布日期:2007-05-22

  淀粉超10%不能叫火腿肠

  今后,火腿肠、熏煮火腿的淀粉含量都要在标签中明确写出。昨天,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获悉,《火腿肠》、《熏煮火腿》两项国家标准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水分、蛋白质、淀粉含量的不同,火腿肠分为特级、优级、普通级。

  特级产品的淀粉含量要小于等于6%;而普通级产品淀粉含量则要小于等于10%。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规范处处长曹德胜告诉记者,标准中首次增加了无淀粉类产品的标准,“要求蛋白质含量高于等于14%。”

  

  而对于孜然牛肉、烤通脊等熏煮火腿,此次国家标准首次进行了分级,分特级、优级和普通级,其中对蛋白质含量的要求,特级要大于等于18%,普通级大于等于12%,对于淀粉的要求,特级要小于等于2%;普通级小于等于6%。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李气清向记者表示,到目前为止,所有肉类产品都要求淀粉含量小于等于10%,因此淀粉高于10%的肉粉肠以后就应该改叫做淀粉肠。

  

  以往在“鸡肉肠”、“鱼肉肠”的“原料成分表”中,也会含有部分“猪肉”成分。新标准规定,只有鸡肉或鱼肉等单一原料制成的产品,其名称才可以命名为“鸡肉肠”、“鱼肉肠”。

  

  另外,两项国家标准都明确规定,预包装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应该标明产品等级以及淀粉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