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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行大病保险逐步为因病致贫“划句号”
发布日期:2013-12-09

    在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56岁的农民刘文娥去年2月因急性白血病住院化疗,共花费17.22万元,通过医保、“再保险”报销的总结报比例达80%,其中“再保险”报销4.2万元,家庭经济压力大为减轻。

    目前,刘文娥仍需经常化疗,并持续得到“再保险”赔付。“再保险”是2011年太仓市利用医保结余资金开办社会医疗保险大病住院补充保险,其中,对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个人付费部分给予二次补偿。

    在汲取太仓等地的试点经验基础上,2012年8月,国家有关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各地陆续出台推行居民大病保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依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接大病保险,逐步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划句号”。

    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姚建红介绍,总体上大病保险工作进展顺利,但仍存在各地不平衡状况。统计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已有23个省区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共有9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2.1亿群众可从中受益。

    在许多地区,大病保险实现了群众减负担、政府提效率、医院降风险的三方利好。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俊介绍,仅2012年,太仓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农民、城镇居民和学生3类人员实际结报率普遍提高了12%,相较于医保待遇较高人员,实际接报比例缩小了6%,减少了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

    通过实施“住院代表”、“医院巡查”、“病历专家审核”等配套措施,让各地政府头痛的“人情支付”等不当医疗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以广东省湛江市为例,通过实施“三位一体”的医疗风险管控,城乡居民人均住院费用从2007年的4746元下降到2012年的4032元,降幅达15.04%;住院率从1.5%则上升到8.62%,释放了合理的医疗需求。

    大病保险推行采取政府委托购买服务的方法,政府公共服务的成本得以降低。在中国东部一座试点城市,大病保险如果按照传统模式由政府承办,需新增750个人员编制,仅人头经费每年至少支出7000多万元。委托保险公司承办后,全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仅没有新增,还减少了20人。

    “从全国情况看,按照1名社保人员服务1万名参保对象计算,大病保险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地方政府至少能节省10万个人员编制。”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袁序成分析。

    同时,许多民间公益组织也在积极探索。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已在湖北省鹤峰县、云南省漾濞县等4个县推行乡村儿童“大病医保”试点,通过募集款项,已免费为超过11.5万名1至16周岁的孩子购买了最高赔付为20万元的大病补充保险,截至今年6月,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为649名患儿赔付了120万元。

    另一家开展儿童大病救助的民间机构“天使妈妈”团队通过网络宣传和筹款,为患病孩子募集医疗资金、安排手术和康复援助,目前已救助三千多名患有烧伤、肝移植、罕见病、脑瘫等大病的儿童。

    尽管如此,仍有许多大病家庭“等不起”大病保险的实施,或是不了解大病保险政策。“去年天使妈妈接到603个求助,分布在全国各地,包括胆道闭锁、烧烫伤等51类病种。其中,胆道闭锁病种的手术费用在12万至15万元之间,贫困家庭难以承受。”天使妈妈基金会发起人之一邱莉莉说。

    由于大病保险尚未健全,本是“最后一道防线”的医疗救助也负担较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孙祁详认为,在“未富先老”“未富先病”的阴影下,中国人慢性病、重病发病率连连走高,大病风险已非单个家庭所能抵御,扩大大病保险覆盖面、加速推进这一重大措施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

    “大病医保民间试验的目的之一就是给政府提供样本选择。比如,国家或许可以优先考虑针对儿童,建立高水平的大病保障制度。”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副秘书长韩克菲说。

    (来源:新华社 作者:吉哲鹏 李伟 陈刚 李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