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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类特殊人群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发布日期:2007-09-28

  北京9类特殊人群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称,“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补充范围已明确为9类特殊人群。同时,10月1日起将停止办理今年老小参保手续。

  

  在京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按照此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一老一小”医保参保范围,“一老”为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者;“一小”为本市非农业户籍,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在册学生,及出生28天以上,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此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规定,“一老一小”医保参保对象范围已扩大为包括“小留学生”等在内的9类特殊人群。这些特殊人群可根据规定,自愿选择参加老少大病医疗保险并办理缴费手续,在北京市发生的符合老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予以报销。

  

  年龄最大的参保老人为113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数据称,截至昨日下午,全市“一老一小”医保参保总人数为119.53万人,其中学生儿童参保104.34万人,城镇老年人参保15.19万人。享受财政补贴的城镇老年人3.75万人,享受财政补贴的学生儿童1.72万人。据统计,参保人数最多的是海淀区,为22.7万人;年龄最大的参保老人为113岁。

  

  市劳动部门同时提醒,9月30日是“一老一小”今年办理参保手续的最后截止日期,逾期将不再办理。

  

  9类特殊人群参保方式

  

  1.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就读的学生———由学校开具就读和无医保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2.经批准在北京市学校开设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读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可在所在区县参保。

  

  3.父母一方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长期在北京市居住的———持父母《结婚证》和与父或与母关系证明,自愿选择参保。

  

  4.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未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保的———由学校开具就读和无医疗保险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参保。

  

  5.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可持当年高考准考证和复读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参保。

  

  6.按照北京市规定办理农转居及户籍进京手续并符合参保条件的———可在90日内办理参保。

  

  7.符合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北京城镇户籍的学生———按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对待,自愿选择参保。

  

  8.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且长期在北京居住的———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愿选择参保。

  

  9.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取得北京市非农业户籍的———持单位或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