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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7月1日起医保政策4项调整
发布日期:2008-06-20

  京7月1日起医保政策4项调整

  今天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一降三升”的惠民举措,调整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结构,减轻了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新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参保人员待遇标准一降三升

  

  “一降三升”,其中“一降”,即降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起付线,报销起付线由目前2000元下调为 1800元。“三升”,一是提高了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报销比例由目前的60%提高到70%;二是提高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使用单价500元(含)以上的贵重医用材料报销比例,报销比例由目前50%提高到70%;三是提高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安装人工器官报销费用的标准,将目前的费用标准提高20%。

  

  上半年未报销者执行新政策

  

  今年7月1日前发生的贵重医用材料费用和人工器官费用,按原规定报销;7月1日(含)后发生的贵重医用材料费用和人工器官费用,执行新政策。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今年上半年门(急)诊医疗费用已办理报销的,已报销的费用仍执行原规定;上半年门(急)诊医疗费用未办理报销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新政策规定的标准报销。

  

  每年减少个人负担4.6亿元

  

  这次出台的“一降三升”政策覆盖范围广,达到1171万人,其中包括目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812万人,享受本市公费医疗的 161万人,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148万人,本市离休干部3万人。同时适用于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覆盖的47万人。

  

  据测算,这次“一降三升”政策,一个年度将减少群众个人负担4.6亿元左右,是近年来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

  

  同时,政策突出了对社区的支持。这次政策调整加大了工作力度,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社区门诊医疗费用与大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差距拉大为“20%”,加上前期政府出台的社区卫生“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价”政策,可以引导更多职工到社区就医,不仅会缓解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同时也会促进社区卫生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