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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医保药店不得经销保健品
发布日期:2008-07-07

  苏州:医保药店不得经销保健品

  江苏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表示,从7月起苏州市所有医保定点单位,不得在店堂内同时经销保健品、生活用品等。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药店,将被取消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据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对市内定点药店实行药品专营,可从制度上保证医疗基金的规范使用,确保全民医疗基金的有效使用,也能使在苏参保人员获得更为专业的服务。

  

  另据《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办法》规定,苏州所有定点药店经营的药品品种不得少于1200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应占总药品量的80%以上。所有定点药店不得以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变相药品促销与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金及生活用品等进行医疗消费促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