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安全岛是在弃婴现象发生后,通过采取弥补和救助措施达到对弃婴生命权益的保护,这与法律通过禁止弃婴和打击弃婴犯罪来保护婴儿生命权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法律重在预防,弃婴岛重在补救和应对。
赞同者认为,设立弃婴岛提高了弃婴的存活率,保障了弃婴的生命安全,体现了社会进步;质疑者则认为,设立弃婴岛是对遗弃行为的变相纵容和鼓励,与法律禁止弃婴的要求不一致。
广州、济南、厦门等地的婴儿安全岛已经处于关闭或暂停状态。这些婴儿安全岛之所以关闭或暂停,大多是因为接收婴儿的数量超过了福利院的承受能力。
政府在加大打击弃婴行为力度的同时,必须与社会组织合作,通过引进社会资金投入福利院、设立弃婴专项基金等手段,确保无人领养的弃婴的未来保障。
弃婴之痛 弃婴岛该不该存在?
有思路不难,难的是各地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有推动转变的坚定决心。要保障弃婴的生存权,除了政府和社会的温暖,更重要的是用法治监督确保慈善资金链条各环节的公开,只有如此,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和长久支持。
一个孩子若是残疾或智障,是一辈子的事情,家庭能否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解决了看病的问题,后续的看护照料怎么办?康复和教育怎么办?这些都是国家福利保障制度在顶层设计中应该考虑的问题。
法律需要明确以下问题:婴儿在什么状况下能够送到安全岛,在什么状况下婴儿可以得到安全岛的救助,需要办理哪些抚养权移交手续,相关各方履行哪些法律义务,承担哪些责任。而不是像现在一些父母一样,戴着口罩往安全岛一扔了事。
首先,不断加强弃婴源头治理工作。其次,完善对弃婴生存权益的立法保护。最后,弃婴接收后,在发挥福利机构养育的兜底作用之外,应积极拓展安置渠道。
设置“弃婴岛”,只是在弃婴生命遭受严重威胁之际,社会提供的一种底线性质的最低保障,而不是对遗弃行为的豁免。要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消除弃婴行为,还需要法律、经济、医疗、教育、道德等多方面的努力。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