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网售假药要有互联网思维
发布日期:2017-03-21
“祖传秘方”“权威专家推荐”“服用一疗程不见效全额退款”……近年来,医药电商蓬勃兴起,但互联网的虚拟性、信息海量等特征也为制作、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提供了温床。有专家建议,应强化食药监和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实现“快查”和“快抓”,提高对这类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3月19日新华每日电讯)
虚拟性、地域广、信息量大,是互联网的特征,假药一旦利用互联网作为销售渠道,会使案件很难查实。譬如,互联网上不乏有“神药”广告,但在海量的网络信息面前,它们犹如大海中的一滴水一样隐蔽,在无人举报的情况下,执法部门很难发现。网络少有地域概念,这意味着假如执法人员只注重在当地执法,不开展跨地域联合执法,就很难实现“快查”和“快抓”的目的。执法手段不适应“互联网+假药”这一新形势,整治就难有理想的效果。
整治网售假药要有互联网思维,首先要构建起完备的网售药品监管法律体系。当前,网售药品存在不少法律灰色地带,譬如处方药不得通过网络销售,而不少公众无法分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有不少药还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双跨药品”,导致一些电商借机打擦边球。互联网思维还应在整治策略上得以体现。比如,假药兜售份子广泛存在于论坛、QQ群、微信群中,执法人员应以普通网民的身份深入这些隐蔽空间进行调查取证,也应采取措施鼓励知情网友参与举报,在网络上培育出更多“朝阳群众”。
秉持互联网思维,更要强化网售假药的各环节责任。医药电商依附于电商平台而存在,网络医药广告也离不开其发布的载体,这些中间商有责任也有能力对客户实施更有效的监管,执法部门应联合这部分力量,对自身力量形成补充,使打击手段更符合网络特征。
(来源:凤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