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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接触性皮炎的原因
发布日期:1900-01-01

  接触性皮炎,指皮肤或粘膜接触外界某些物质后而发生的炎症反应。医学上将接触性皮炎分为原发性和变态反应性两种。

  

  原发性接触性皮炎,可出现在任何年龄的任何人,这种患者在接触到了强酸或强碱等强刺激性物质后,会在很短时间内发病而出现临床症状。如果这种人接触到了弱的刺激性物质后,会出现慢性症状。而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仅在少数人中才能引起临床症状,当这种患者接触到的可引起症状的物质后,很快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病。但临床上就诊的患者绝大多数是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患者。能引起接触性皮炎的原因有:

  

  ①化学性物质,如金属及其制品(镍、铬及其制品)、日常生活用品(肥皂、香皂、洗衣粉、皮革)、塑料及其制品、化妆品(化妆油、染发水、洗发香波)、外用药物(汞剂、磺胺剂、抗生素软膏、清凉油)及化工原料(汽油、煤油、机油、柴油、油漆、各种染料)等。

  

  ②植物性物质,如漆树、荨麻、除虫菊、银杏、补骨脂、猫眼草等。

  

  ③动物性物质,如斑蝥、毛虫、动物毒素等。

  

  接触性皮炎仅在接触部及其附近发病,一般来说皮肤损害的边界比较清楚,因接触物不同常有不同形态,例如对表带过敏者,往往表现为腕部皮肤的环形损害。发病处可以出现红斑、丘疹、丘疱疹等,多伴有明显的瘙痒感。患者常常因不能自主控制而不断搔抓,从而在患病部位出现明显的抓痕,甚至糜烂,而有体液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