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有哪些使用原则?
发布日期: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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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抗菌药物有哪些使用原则?
答:倪语星 瑞金医院临床微生物科主任医师
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日常生活中,人们有不少用药误区。
首先,抗菌药物≠消炎药。
在很多人心中,抗菌药物扮演着“炎症克星”的角色。实际上,抗菌药物仅对由细菌、真菌引起的炎症起效,而对由病毒引起的炎症则无效。人体内存在大量正常菌群,如果用抗菌药物治疗无菌性炎症,药物进入人体内后将抑制和杀灭正常菌群,引起菌群失调,导致二重感染。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局部软组织淤血、红肿、疼痛、过敏反应引起的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以及病毒引起的炎症等,都不宜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第二,抗菌药物有严格的使用原则: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
3、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应先留取相应标本,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
4、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情况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5、按照药物的抗菌药效学、抗菌谱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6、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肉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7、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合适的给药次数和疗程。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