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乳腺癌已经成为威胁女性健康的重要因素。以北京为例,最近20年间,城区乳腺癌发病率平均每年增长4.6%,远远高于全球平均每年2%的增长速度,而且发病高峰年龄有明显前移现象。在欧美国家,发病年龄的高峰常在60~70岁,而中国女性的发病高峰年龄为40~50岁。一项跨度10年的全国多中心研究表明,38.6%的乳腺癌发生在40~50岁,而40岁以下的年轻乳腺癌患者也占18.8%。年轻乳腺癌患者的诊治与其他年龄段的乳腺癌患者相比,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是有关生育的问题。
患者生孩子,复发风险不增加
对于生育是否会增加乳腺癌复发转移的风险,目前大部分的研究都提示答案是否定的,即生育不会增加乳腺癌复发的风险,相反,有些研究还提示生育具有降低乳腺癌死亡率的作用。2011年发表在《欧洲癌症杂志》的一项荟萃分析,对14项研究共1244名乳腺癌诊断后生育的患者,与18145名未生育的乳腺癌患者进行比较。结果表明,与没有生育的患者相比,生育使乳腺癌患者的死亡风险降低了41%。2013年发表在美国《临床肿瘤学杂志》的一项研究也证实了生育对乳腺癌的安全性。虽然目前还缺乏前瞻性的大规模研究,但是从现有的证据来看,至少生育对乳腺癌的复发风险而言是安全的,甚至还有降低乳腺癌相关死亡率的作用。
治疗乳腺癌,胎儿风险有争议
乳腺癌的治疗对生育是会产生影响的,比如化疗。乳腺癌的化疗药物,尤其是烷化剂环磷酰胺对卵巢功能影响较大,而且有明确致畸作用。因此,对于有生育要求的女性,应尽量避免环磷酰胺的使用。瑞士的一项研究比较了331名乳腺癌患者和2870932名对照者则发现,乳腺癌患者的生产并发症增多,低体重儿比例增加,胎儿先天畸形率也有上升。不过,今年召开的第50届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上对多项研究进行了总结后认为,乳腺癌患者生育的先天性畸形率为2%~3%,与其他人群相比并没有增加出生缺陷的风险。
保留生育力,热门研究课题
生育能力对于女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到家庭的和谐。对于乳腺癌患者生育能力的保留,目前认为,最有效的是体外受精与胚胎冷冻,还可以考虑卵母细胞体外培养成熟后冻存以及卵泡或部分卵巢组织直接冻存。由于化疗对生育的影响最大,有不少研究对如何保护卵巢、避免化疗药物的损害进行了探索。总而言之,生育功能的保留是乳腺癌,尤其年轻乳腺癌治疗过程中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就现有的证据而言,生育对乳腺的复发风险是没有影响的,甚至还有降低死亡率的作用;而乳腺癌的治疗,尤其是化疗对乳腺癌患者的生育功能是有影响的,在选择药物时尽量避免对卵巢损伤大的药物,同时可以考虑给予LHRH(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类似物保护卵巢功能。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沈松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