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孕妇需提前入院待产
发布日期:2014-11-25
在对孕妇进行围产期监护时,医生会把孕妇分为正常孕妇、一般高危、严重高危,对一些严重高危的孕产妇,如果出现某些指征必须提前住院。
1、子痫前期:即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医生会根据轻重程度加以区分,如果是重度子痫前期,不管发生在哪个孕周都主张住院。
2、妊娠合并心脏病:医生会根据孕妇心脏病的严重程度,适当地建议孕妇提早住院,做相应的产科、内科或者外科处理。
3、妊娠糖尿病:对于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医生一般会主张39周就要住院,适时监护引产。
4、瘢痕子宫:即以前有剖宫产病史的产妇再次妊娠,医生有可能在38-39周时就建议产妇住院,以评估决定分娩方式以及阴道分娩的安全性。
5、超过预产期:如果产妇超过预产期还没有分娩,医生建议最迟41周就必须住院,入院后评估胎盘功能、胎儿宫内状况监护、母胎头盆评估,医生帮助产妇做引产前的一些准备。
6、胎位不正:如臀位、横位,多胎(产科)妊娠,需随时做好剖宫产准备。
7、多胎妊娠:以上说的是单胎妊娠的情况,可能37周就要做好随时入院的准备。如果是双胎或多胎妊娠,一般到34周,最早32周就要做好随时生产的准备,因为多胎妊娠的早产发生几率非常高,而且可能比单胎妊娠更早一些,如果有其他合并症,入院监护时间可能更早。
一般情况下,医生会在37周后建议孕妇一周检查一次,医生会评估孕妇的入院标准,告诉孕妇什么时候该入院,并给孕妇做出相应的安排。
(来源:39健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