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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生长激素 合理治疗儿童矮小
发布日期:2014-06-17

  根据抽样调查,我国儿童矮小症(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生长曲线的第3百分位数)发病率约为3%,所有矮小人口中,4-15岁需要治疗的患儿约有700万。然而,目前我国每年因矮小就诊的患者不到30万名,真正接受合理治疗的患者不到3万名。据调查90%的矮小症患儿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抑郁、内向或缺乏领导力等心理或行为障碍,可能影响到升学、就业和婚姻。部分患者甚至不具备正常劳动能力,成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许多家长对于孩子长高问题存在较多认知误区:盲目等待孩子年龄大了后身高会“窜一窜”、“猛长”;盲目听信广告宣传,给孩子吃所谓“增高药”、保健补品或使用“物理增高仪”,反而对正规治疗药物生长激素因含有“激素”二字而心存疑虑。

  研究表明孩子年龄越小,骨骺的软骨层增生及分化越活跃,儿童骨生长的潜力及时间空间越大。而且由于孩子年龄小体重轻,所用药物剂量小,治疗费用相应减少。因此,家长及托幼机构或学校应随时关注孩子生长情况,及时发现生长偏离,一旦明确孩子身材显著落后即应及早就诊,明确诊断,规范治疗,以免骨骺闭合无法干预或骨龄过大失去治疗机会。

  家长如发现孩子的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儿童的第3百分位数或2个标准差的时候,即可判断为身材矮小。同时,还要观察孩子的身高增长速率,如果发现3岁以下孩子每年身高增长少于7厘米,3岁到青春期的孩子每年身高增长少于5厘米,青春期的孩子身高每年少于6-7厘米,就应该考虑孩子属于生长迟缓。需带孩子去正规医院儿科内分泌专科门诊,由专业医师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体格检查、骨龄判断、垂体功能监测及必要时影像学检查,确定诊断及治疗适应证后决定采取治疗。

  2008年6月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制定的《矮身材儿童诊治指南》指出,重组人生长激素是治疗儿童矮身材的有效药物。生长激素是处方药物,治疗过程必须在儿科内分泌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并定期密切随访观察,进行必要的监测,调整治疗方案。专业医师在使用生长激素过程中也必需遵循国内《矮身材儿童诊治指南》和《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儿科临床规范应用的建议》及国际生长激素应用相关规范和共识。

  只要严格规范用药,使用生长激素就是安全的。家长不必“闻激素色变”,对药物心怀恐惧将影响矮小患儿的正常就诊。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罗小平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组长、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儿科学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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