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生活不能自理的住院病人,需要的不只是耐心,还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上班族来说,请长假照顾住院家人不是长久之计,而退休老人照料住院老伴或子女,全天下来也体力不支。这时,花钱请个护工确实必要。如今,出入北京各医院的私雇护工已近3万人之多。市场需求催生的这支庞大群体,在弥补护士力量不足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
日前,北京市9家医院试点护理员制度,探索用护理员逐步取代护工的途径。此举是喜是忧?记者近日在多家医院进行了调查。
90%护工为外地务工人员,“正规军”与散兵游勇并存
在北京宣武医院,刚给父亲办完出院手续的曹女士告诉记者,她父亲做的是肿瘤切除手术,住院1个月,请了17天护工。“父亲从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后生活不能自理,我还得上班,不能长期请假,请护工的时间就长。”
据曹女士介绍,该院护工分两种:一种叫“大护”,一人照看三四个病人,价格是每天40元。一种叫“特护”,其中,“一对一”,一人24小时负责一位病人的,每天收费80元;“二对一”,两人昼夜轮流照看一个病人的,每天费用60元。请护工,要到医院护工办登记,定好雇请天数后,先交款。手术结束前,护工就到手术室门口等候了。
“大部分护工是中年妇女,我只看见带病人做检查、接送病人做手术的有个别男护工。”曹女士给父亲请的是“大护”,由两个40岁左右女护工轮班照顾。“两人的家都在外地农村,人比较实在。她们一直在病房里转,给我父亲擦脸、洗脚、翻身、打饭、倒水――活儿干得挺好。除了生活护理外,治疗方面的事,护士不用她们帮忙,怕出意外。”
记者采访中发现,北京的护工大军中,既有有公司管理的“正规军”,也有散兵游勇,但90%为外地务工人员,各医院对护工来源的管理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医院提供。医院设立护工中心或护工管理办公室,为病人提供护工服务。近年来,北京市宣武医院规定,病人只能从医院请护工,不允许家属陪护,不允许私雇护工。病人对护工不满,可向护工办投诉。统一着装的护工负责患者的生活护理,除了每天中午、晚上各1小时的送饭时间和每周一、三、五下午3―6点的探视时间外,家属不能陪伴患者。
二是既可以从医院雇,也可以自己请。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就属于这一种。龙先生的奶奶骨折后送往该院,一入院就被门口的“护工游击队”盯上了。他们一路尾随,边打听老人病情,边自我推销,甚至扒着诊室的窗口探看医生治疗。为省心,龙先生便雇了其中一人做特护,每天50元,并在医院作了登记。该护工自带一把小躺椅,全天盯在那儿,晚上就睡在龙奶奶床边。
三是医院没有护工中心,患者只能自己找。周老师母亲在北京朝阳医院住院就遇到这种情况。
缺少专业知识,流动性大,管理欠规范,护工权益缺少保障
护工的出现,不仅减轻了病人家属的负担,而且弥补了护士力量的不足,对医疗工作起了积极作用。那么,医院为什么要尝试用护理员替代护工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负责人认为,这既有专业的原因,也有管理的考虑。这位负责人介绍,医院的护工队伍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是专业水平低。当下的护工群体文化程度低,大部分只有初中以下学历,北京各医院的3万护工中,只有10%的人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护理员证,但该证代表的只是一般看护,并非医学护理。由于专业知识很有限,现在的护工扮演了保姆的角色,只从事一些生活护理。而护理专业作为一个学科,要求护理人员应该具备专业技能,他们不仅掌握病人清洁、卧位安全等护理知识,还应有营养与饮食、健康教育等医学常识。根据现在试点的护理员制度,护理员既负责患者的生活护理,也能够辅助护士做一些医疗护理。
其次是管理不规范。医院的护工大致分两类,一类来自医院护工中心,一类是患者自己雇的。目前,医院的护工中心大都由中介服务公司承包,这些公司从社会上招聘人员进行简单培训,并经过体检拿到健康证后,向患者提供护工服务。据了解,北京阿福护理行就向北京宣武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北京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输送护工。医院在护工公司与患者之间只充当“牵线”角色,发生纠纷时,患者找公司解决,医院不承担连带责任。然而,事实表明,一旦意外发生,患者也会追责医院,给医院造成被动。而患者私雇的个体护工流动性大,缺少管理机构,如果出现事故,护工跑掉,就找不到索赔主体,更难追责。此外,护工游击队之间的相互抢活、漫天要价以及私雇护工不了解医院规定、不遵守医院纪律等,也扰乱了护工市场和医院秩序。
第三是护工权益缺少保障。大部分公司招聘护工时,都不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医保待遇。这种状况不仅北京如此,最近公布的《上海女性护理工现状调查报告》显示,上海30家受访医院中,77.7%的护工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64%的人工资不到1000元。
曹女士请的护工告诉记者,她们这些女护工生病吃药自己掏钱,多数住在医院,医院地下室有护工宿舍。她工作一天一夜,歇一天一宿,与另外一个女护工轮班护理3个病人,每月挣八九百元,“钱虽不太多,但比在农村闲着强。”不过,天天在病房转,她们也担心染病,护理传染病人时,也会自己买个口罩戴。工作累、环境差、健康没保障、收入也不高,伺候病人这个体力活,在许多护工的眼里是个不得已的苦差事,一旦有更好机会,她们就会换工作,因此,队伍不稳定。
护理员取代护工,医方承担改革成本
针对护工队伍存在的问题,北京市卫生局启动护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北京协和医院、北大医院、积水潭医院、同仁医院、垂杨柳医院等9家医院,分别选择2―5个病区,按3名护士配备1名护理员的比例配置护理员。
根据规定,护理员由医院护理部统一聘用、管理,上岗前要经过3个月的技能培训,并通过劳动部门的相关考试。护理员制度建立后,护理工作将全部由医方承担,医院护理部根据患者病情统一安排,并按发改委确定的护理费标准收费,患者不用再花钱雇护工。
一些医院管理者指出,把护工服务纳入医院的管理轨道,是医院发展的方向。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对护理人员的管理都有明确分级。美国的护理人员分为四个等级:最高一级是护理经理,类似于我国的护士长。接下来是认证护士,专门负责给护士下达医嘱,告诉护士做什么。再下面是通过护士执照考试的注册护士,他们负责打针、发药等技术性强的治疗护理。最低一级是护理助手,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护工,负责生活类的护理。在美国医院里,护理助手的数量是最多的,每个病人除护士之外,还会配一二名护理助手,而我国医院目前最匮缺的就是护理助手。
用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员取代护工,既能壮大护理力量,又可规范医院管理。但是,也带来了成本的增加。眼下,医院护理费价格偏低,一级护理(24小时护理)的费用每天只有8元,如果护理员工资由医院支付,而护理费按照发改委定的低标准收取,那么,聘用护理员,医院就要贴钱,大医院为此每年将增加一二百万元的支出。如果不适当提高护理费而一味让医院赔钱,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医院的积极性。因此,要保障护理员制度的顺利推行,还需制定合理科学的配套政策。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副院长李瑞杰认为,医院即便有了护理员,1名护理员约负责10个病床,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还有患者会请护工。市场需求催生的护工队伍,短时间内不会消失,在一定时期内,会出现护理员与护工并存的现象。
漫画为蔡子君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