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
本文转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贵州雷山强化监督保障
护航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
驻在部门有多少涉及乡村振兴项目,对这些项目,在事前审批、事中管控、事后监督中采取了哪些措施……连日来,贵州省雷山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梳理乡村振兴项目,明确责任人、责任事项、监管措施等,把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雷山县是全国100个“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之一。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着力纠治影响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保驾护航。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政策落实,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以及基层治理等5大类15个方面具体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逐条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构建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层层落实的责任链条。 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该县纪委监委组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统筹全局,深化运用“县统筹抓乡促村”机制,整合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督力量。强化横向协作、纵向贯通,构建左右协调、上下联动“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提级监督、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监督等方式,进行监督。 “我们深入主管监管部门、项目实施一线,沿着项目、顺着资金、盯着重点人员跟进监督,全面查摆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对全面梳理排查、监督检查发现,以及巡察、审计、财政等移交和上级转交的重点问题及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在乡村振兴领域给予党纪处分2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整改4个方面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4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明珠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