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情况别长期用药
发布日期:2016-09-13
皮肤瘙痒:人们常会用含激素成分的软膏如糠酸莫米松、氢化可的松等来止痒。此类药膏长期滥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继发感染等不良反应。一般建议,外用含激素软膏可连续使用1-2周,最多不宜超过4周。
过敏:氯雷他定、扑尔敏、西替利嗪等抗过敏药是不少人的首选。但一般情况下,此类药物连续使用不宜超过1个月,否则可能产生耐药。
疼痛:布洛芬、阿司匹林等非处方解热镇痛药可缓解中等程度的疼痛,如牙痛、偏头痛、神经痛等,而对于创伤性的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绞痛则几乎无效。使用非处方类的镇痛药止痛时,使用一般不宜超过5日。
发热:对乙酰氨基酚等解热镇痛药宜在体温高于38.5℃以上时使用,且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天,若症状无改善则应及时就医,以免延误病情。并且,成人发热超过40℃,小儿39℃时可能会引起惊厥、头晕、抽搐等症状,需及时就医治疗。
鼻塞:常见的滴鼻液有伪麻黄碱、去氧肾上腺素等。此类药物可使鼻黏膜血管收缩而缓解鼻塞症状,频繁使用会加重病情,严重时可损伤鼻腔黏膜引起药物性鼻炎。因此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眼干:对于用眼过度引起的结膜充血,眼睛发干,可用含有收缩血管成分的滴眼液缓解眼部不适,常见的有含萘甲唑林、羟甲唑啉的滴眼液。然而,此类滴眼液久用可能会影响局部的血液循环,反跳性地加重眼结膜的充血症状。因此,一般连续使用3-7天后,若症状未有改善,应及时就医。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