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光妇产科收受贿赂,垄断初生儿喝的奶粉,家属不知情无选择权
■早有明文规定,婴儿出生0到6个月里,任何奶粉品牌都不得做销售宣传
针对媒体曝光的“变味的第一口奶”事件,天津市卫生局明确回应:对于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将会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要求今后各医院要提供三种品牌以上的奶粉供家属知情选择。
母乳的营养和珍贵众所周知,但一些医院的大夫护士却将初生婴儿的“第一口奶”留给行贿的奶粉品牌,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9月16日,媒体曝光了天津多家妇产医院医护人员收受乳企贿赂,揭开了“第一口奶”背后暗藏的金钱交易。
调查显示,天津某些医院的妇产科给初生宝宝喝的奶粉都是医院准备的,产妇和家属既不知道是什么品牌,也没有选择的余地,自备奶粉也会被拒绝。医院内奶粉厂商竞争激烈,不同楼层、科室甚至都会被多家奶粉企业瓜分。
卫生部2011年推出《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在婴儿出生0到6个月里,任何奶粉品牌都不得做销售宣传,只有在产妇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下,才建议使用奶粉代替母乳。
天津市卫生局在媒体曝光“变味的第一口奶”事件当天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有关情况,并决定建立由纪检部门牵头的专门调查组,对相关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
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栩冬表示,对于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市卫生局的态度是明确和鲜明的,将会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天津市卫生局对促进母乳喂养的措施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一是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二是如新生儿需要配方奶喂养,医院要严格掌握指征,要有医生医嘱,并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医学指征。所需奶粉应参照药品采购流程,由医院集中采购。三是加强产科儿科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确保爱婴医院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