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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美容院不得擅自开展针灸减肥
发布日期:2013-09-18

    美发美容院不得擅自开展针灸减肥 卫监部门曝光部分生活美容场所违法行医案例

  市卫生监督机构在昨天下午召开的季度媒体通气会上强调,所有生活美容场所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有资质的美容医师也不得到非医疗场所从事美容医疗服务。

  今年1至7月,本市卫生监督机构先后对62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专题监督检查81户次,立案处罚6件,警告5件,罚款1件,责令改正10户次。同期,全市检查生活美容场所591户次,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或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等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54件,其中单位45件,个人9件;罚款234800元,没收违法所得246519.32元,没收药品12.5箱,没收医疗器械681件。

  卫生监督机构昨天公布本市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部分典型案例:

  ●淮海中路八仁美容公司、艾维庭美容公司淮海路店等违法以强脉冲光治疗方式开展脱毛医疗美容,被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南丹东路琪玉美容店、钦州南路永琪美容美发公司第248分公司、金山卫镇板桥西路淑女美容店等违法开展针灸、刺血、除扁平疣等服务,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相关医疗器械;

  ●车站南路瑞舍美容公司、控江路依佳怡美容公司等分别开展针灸减肥、激光洗眉等服务,被处以罚款;

  ●南桥镇育秀路韵胜美容店、南桥镇古华路品歌咨询公司南桥分公司违法开展射频美容服务,被分别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嘉定工业区福寿路依姿美容院违法开展注射细胞生长因子的医疗美容服务,被处以罚款。

  有关部门表示,今后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严格医疗美容机构设置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加强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外籍及港澳台医师等人员执业资质管理,落实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制度,同时以美发美容场所为重点监管对象。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施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