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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07-31

    近日,深圳市卫人委正式将《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报送给广东省卫生厅。如果该细则获批,深圳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医师就可以自由“走穴”,无须原单位同意,便可在深圳其他医疗机构执业。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对医生多点执业的热议。昨天(7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就此回应称,鼓励和关注各地积极探索,并将适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师多地点执业管理制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为更好地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看病就医,原卫生部于2009年印发《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2011年又发出通知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鼓励医务人员到基层和农村地区执业。2011年3月起,北京开始实施《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至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截至当年6月底,北京市共有166名医师办理了多点执业注册,医师的专业涉及儿科、精神卫生、医学影像等。

    毛群安强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涉及医师执业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医师从事诊疗活动往往涉及各临床科室的配合和技术支撑。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开展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工作,必须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框架下,有计划、有步骤、稳妥有序地实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并对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使人民群众得实惠。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