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定点医院违规用药现象普遍
发布日期:2007-04-21
北京:定点医院违规用药现象普遍
“用药时不仔细阅读所使用药品的说明书,凭经验或依据学术上尚未定论的理论用药,甚至仅靠药品生产商的宣传册用药的现象普遍。”昨天,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贾方红在总结2006年医疗保险工作时,指出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在去年对全市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查中,北京市医保中心发现药品违规使用现象严重。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使用该目录内的药品,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品规定的适应症范围使用。凡目录中对部分药品有明确限制使用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掌握。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药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但是在去年的检查中,超药品说明书用药、超适应症用药、超剂量用药等问题普遍存在。
同时,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的新项目或耗材,由于未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暂无收费标准,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的项目或耗材医疗保险不予支付,但是有些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挂靠在其他的收费项目上收费等办法,造成了大量的拒付。
还有些定点医疗机构将医保明确规定的自费项目改为医保内项目申报,例如将一次性尿袋维护为引流袋申报费用,造成了医保拒付。不合理治疗及检查项目依然大量存在,在没有相关疾病的情况,对一位肾衰患者一个月内进行6次血脂检查,结果全在正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