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药店须24小时营业
发布日期:2007-05-18
石家庄:医保药店须24小时营业
记者从石家庄医保中心获悉,为强化定点药店管理,提高定点药店服务质量,石家庄市出台文件规定,今后,医保药店须24小时供应医保药,医保药店刷IC卡卖保健品属违规,且三次违规将被终止医保。
按照文件规定,定点药店应做好下列基础性工作:按医疗保险准入制度,维护和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的规格要定义完整;24小时提供服务,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证药事服务质量等。
据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介绍,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包括:向参保人员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向参保人员销售的药品价格高于物价部门或医保管理部门规定的限价,或高于向非参保人员销售的同一药品的价格;使用IC卡销售或变相销售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药品以外的商品;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提供参保职工IC卡刷卡结算购药费用等。
今后,医保中心将对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行为,根据违规行为性质,分别进行扣合同保证金、缴纳违约金、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医疗保险合同的处理。对被媒体曝光的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从重处理。连续三次检查均有违规行为的,终止医疗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