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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医疗基金申请受理时间有调整
发布日期:2008-06-30

  上海少儿住院医疗基金申请受理时间有调整

  为了完善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参加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参保”)个人缴费减免工作,上海市民政局、上海红十字会昨天发出通知,今年将完善相关核准程序。另外,申请和受理时间从原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为每年9月1日至9月20日止。

  

  通知规定,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子女,凭“帮困助学券”办理参保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登记造册后,报区县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

  

  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其他就学子女或未就学的散居人员(含学龄前儿童),由其本人或监护人在收费单位领取并填写“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个人缴费减免申请表”,经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核准盖章后,凭有效回执到相关收费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由收费单位核对后统一登记造册,连同回执一起,报区县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

  

  上述对象办理参保手续时,各收费单位免收其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记者了解到,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连同城镇居民(少儿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两项政策的实施,可为本市少儿患病后报销大部分的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