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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保定点药店售卖日用品将取消定点资格
发布日期:2008-08-25

  西安:医保定点药店售卖日用品将取消定点资格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近下发通知,对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进一步规范,要求所有定点药店必须进行24小时不间断供药,严禁销售食品、日用品等物品,违规者将永久取消其定点资格。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定点零售药店严禁销售食品及日用百货等物品,计生用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药妆应实行专区或专柜管理,分类摆放、分类管理,药品区与非药品区须隔离,采用不同收银通道,严禁用医保卡购买非药品。

  

  凡经营食品和日用百货等物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于9月30日前撤柜,并按规定重新设置、分类摆放药品和保健品等非药品。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如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撤柜、仍摆设有食品及日用百货等物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不再授予定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