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保:实现从婴儿到百岁老人的覆盖
发布日期:2008-08-27
哈尔滨医保:实现从婴儿到百岁老人的覆盖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尔滨医保范围覆盖了一个月的婴儿到百岁老人,凡是具有哈尔滨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含在校大学生)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哈尔滨是国家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按有关办法,目前,哈尔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范围包括: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
据介绍,2007年以来,哈尔滨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8.77万人,共有约1.5万人次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今年,为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哈尔滨市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了筹资标准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并扩大学生儿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开展学生儿童补充医疗保险,同时,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低保人员医疗救助相结合的机制。
据了解,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体个人缴费负担,今年,哈尔滨市、区两级财政增加了对成人居民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补助,由2007年的每人每年165元增加为195元。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65元降为35元。仅此一项市区两级财政将增加300多万元的投入,有10万余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