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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重新建立医患信任不能只光靠觉悟
发布日期:2014-03-13

  近来,辱医、伤医、杀医事件频发,去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约7万件。如何破解医患冲突困局已成当务之急。

  缺少信任是医患冲突根源。传统医患关系建立在人际信任的基础上。但在如今的陌生人社会,公众就医范围不再局限于特定区域,具体的医患关系可能就是一次性的服务与被服务。人际信任不复存在,制度性信任尚未建立起来。

  当前不少医院在生存压力驱动下,功利地开大处方药、过度检查,失去了公众信任;还有医院过度宣扬医疗技术的先进性,掩盖其局限性与风险性,使患者对医疗寄予过高期望;同时医疗资源过度集中于大医院,医生不堪重负,患者就诊时间大大缩短。这些都是医患信任缺失的重要原因。

  信任的建立需要医生的人文关怀。但人文关怀不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而是制度设计的结果。因此,医改应加大公共投入,还公立医院公益本来面目;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扶植社区医疗发展;引导患者认识医疗技术的局限性与风险性,养成成熟的就医心理,如“小病看全科医生,大病到专门医院”,避免“全国人民上协和”;将医德、医风纳入医生绩效考核,并加强对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沟通技巧的培训等。

  目前,医疗责任事故的鉴定机构从属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老百姓认为,这是“老子管儿子”,很难做到公平。应扶植社会组织,使其发挥整合、调解作用。患者可组建维权委员会,增强整体谈判能力;医生可组建自律、申诉委员会,维护医生的声誉与权利。双方通过有组织、有秩序的博弈,化解矛盾。

  “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医生证明自身在医疗行为中无过错,这很难做到,导致患方胜诉概率极高,于是催生“医闹”产业。应废除“举证责任倒置”,并重拳打击“医闹”,不能为维护稳定一味压制医院,使“医闹”屡禁不止。

  杀医属于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依法严厉打击。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医患信任,患者及其家属可能主观地建构敌意,将医生正常的行医行为视为草菅人命,在疾患导致的挫折感作用下,将医生作为替罪羊。

  在人际信任的废墟上建立起制度性信任,是医患沟通、化解纠纷的基础。有了信任并辅以严苛的法律,医患冲突现象就会慢慢萎缩。

    (作者:王宏伟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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