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伏贴服务应有资质
发布日期:2013-07-1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不是正式登记核准、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冬病夏治穴位贴敷(以下简称“三伏贴”)服务。
三伏贴在我国应用历史悠久,主要适用于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具有操作简便、适应证广等特点,为群众广为接受。为加强三伏贴技术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机构应为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对患者实施三伏贴操作的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
《通知》要求,在提供三伏贴服务时,不得夸大效果。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医疗机构,严禁其开展三伏贴服务。
(来源:健康报 作者:崔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