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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哮喘的检查
发布日期:2011-04-18

  1.肺功能 肺功能用于职业性哮喘的观察指标有PEF、FEV1(一秒用力呼气量)等。连续观测PEF对职业性哮喘的诊断有一定的意义,要求患者无论工作或休息每2小时测定1次,连续数周,可协助判断哮喘引起的气道阻塞是否与工作有关。该方法敏感性较高,但特异性不够。

  

  2.非特异性支气管激发试验 用甲酰胆碱或组胺连续作非特异性支气管激发试验,可以确诊患者是否有气道高反应性,并协助判断气道反应性的变化与工作环境的关系。当患者正常上班超过2周,若该反应为阴性,即使有相关症状,亦可排除职业性哮喘的诊断。若患者在离岗一段时间后测该反应为阴性,则不能据此排除职业性哮喘。

  

  3.特异性支气管激发试验 目前认为,特异性支气管激发试验是确诊职业性哮喘的金指标。该试验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需专业人员操作并备好抢救措施。整个试验需数天完成,第1天,停用支气管扩张剂,测定基础肺功能,FEV1差异不得超过10%;第2天,吸入可溶性气雾剂后,测定患者肺功能作为对照;第3天,让患者接触致敏原,接触时间据致敏原的性质和剂量而定,1~10min不等。对于高分子量致敏原,每10分钟测FEV1 1次,每20分钟增加1次致敏原剂量,可在当天完成试验。对于低分子量致敏原,由于其诱发的多为迟发相过敏反应,需要数天缓慢增加剂量。在1h内每10分钟测FEV1 1次,随后2h,每30分钟测一次,随后8h,每1小时测1次。FEV1下降20%为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