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十日观察法”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中国真的不适用吗?

2021-07-15 15:46 来源: 一堆的美食

具体地说:

对于无法进行风险评估或观察的动物(比如,咬人后跑掉,被打死、丢弃等)应该怀疑该动物患有狂犬病,需要立即进行暴露后预防;

头颈和面部暴露,或幼儿暴露,由于潜伏期更短,如果认为动物存在狂犬病的可能,应立即进行暴露后预防;

暴露于怀疑,可能或被证实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应立即启动暴露后预防;

在有检测条件的地区,应该对可疑或可能有狂犬病的动物立刻进行人道性杀害,并进行狂犬病检测,以在第一时间明确动物是不是有狂犬病。如果检测结果是阴性,则可以停止暴露后预防措施。

如果没有条件进行实验室检测,对于狗,猫和家养雪貂等可以进行观察的动物,应该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进行观察,如果观察10天动物仍然被认为是健康的,那么患狂犬病的风险非常低;

以上是说,按照WHO文件的定义,动物存在狂犬病风险情况下的风险评估和处置建议。

如果动物不符合可疑狂犬病的情况,并且可以接受观察,则应该彻底清洗伤口,并建议患者(暂缓其他预防措施)接受是否进行暴露后预防的专业咨询。

文件指出,这种处置有可能导致暴露后预防的延迟。

观察期间,如果动物死亡,逃脱或显示出与狂犬病的症状,应立即进行暴露后预防。

文件强调,只有在有条件进行狂犬病高级监控程序时,才可以延迟暴露后预防措施。

——以上就是国内狂犬病“十日观察法”具体的表述。其中,小黑方块标识的是“十日观察法”直接相关的内容。

小结

可见,国内所谓狂犬病“十日观察法”仅是有关狂犬病暴露后风险评估和相应处置措施的一部分内容。

用白话说就是,

在像美洲、西欧、澳洲等不存在狗传播狂犬病的“非疫区”,暴露后在立即彻底清洗伤口的基础上,可以对动物进行观察。如果10天后动物没有发病、死亡,就不需要接受疫苗注射等进一步的预防措施;

在亚洲、非洲等“疫区”,暴露后,都应该立刻接受严格程序的暴露后预防。

如果有条件应该立刻人道性杀死动物并进行实验室检测以确定体内是不是存在狂犬病病毒;存在,就立刻采取预防措施;不存在就不需要预防。

如果没有实验室检测条件,而动物是可以观察的,应该由经过训练的兽医进行观察;10天后,如果动物仍然健康,后续的预防措施(疫苗)就可以停止。

来源:一堆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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