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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县:多措并举恢复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

2023-04-20 15:55 来源:明珠号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现场监督。单位供图

自2022年开始,湖南湘潭县突出抓好骨干山塘清淤扩容加固建设,科学制定《湘潭县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对全县蓄水容积1万m³——10万m³的小水源工程开展除险加固、清淤扩容和适当兼顾配套建设,彻底清理塘堰内淤泥、砂石和垃圾,全面提高工程蓄水能力和灌溉能力,满足防洪安全和灌溉用水要求。

以村为单位实行整村推进,每年完成约80个村的小水源工程建设,3年共计完成240个村(不含水利基础条件较好、山塘少、近3年来已进行小水源建设的村)。2022年,已在全县103个村开展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建设,有效缓解农业灌溉用水需求。特别是在2022年大旱之年,小水源建设在抗旱救灾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加强领导,高位推动

成立湘潭县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坚持“服务粮食生产、分类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整修的小水源项目主要服务于粮食生产(凡占用基本农田的水塘不列入建设内容),以干旱区域为重点、以骨干山塘为重点、以加固扩容为重点;项目建设以村为主、镇指导、县奖励,实行一事一策、一塘一案、一塘一档。

整合资金,投入撬动

县财政每年整合移民项目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和其他资金约1600万元,按1:1的标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小水源能力恢复建设。各受益村按等额标准筹劳筹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此撬动社会资金投入,由村集体负责筹劳筹资,方式灵活多样,鼓励村民自筹和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承包人出资投劳开展山塘清淤,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同时,严禁举债进行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明确资金奖补标准,对当年小水源建设投资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整修骨干山塘10口以上(5口以上)且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后的项目村,每村奖补50万元(25万元)。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村不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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