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号

男子旅馆内嫖娼,却嫖到自己老婆,双双被罚

2022-04-11 15:59:05 来源: 身边的刑法故事 

导读:实践中,一夜性、包养、卖淫嫖娼等行为,有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有的仅是违背道德的行为,由于用语的非法定性,因此,界定类似类行为,哪些是违法行为,实践中存在歧义。本文试图将卖淫嫖娼行为与违反道德的行为加以区分,敬请阅读和指导。

春节将至,长期在外地务工的张某回家过年,中途回到老家县城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两点了。而且县城距离他家还有一段不近的距离,当晚回家已不可能,张某就在县城附近找个旅馆住一晚上,第二天再回家,就在张某准备休息的时候,房间门缝下面突然塞下一张小卡片。

张某看到卡片上一个个花枝招展的女性,心潮涌动翻来覆去就睡不着了,心想要不叫一个。于是,张某叫起了小姐来。没过半小时,小姐上门了,远远望去,小姐打扮得挺漂亮,张某心里美滋滋的,但令张某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自己花了200元叫来的小姐,竟是自己的老婆。

原本留守在家的老婆,竟背着自己在外面干这种事。于是对着老婆就是一顿痛打,凄惨的叫声被隔壁住宿户听到后报了警。

以下结合案例,谈自己的观点,敬请指正。

卖淫嫖娼行为与一夜情、包养行为

卖淫嫖娼是社会顽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卖淫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应处以拘留或罚款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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