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议事”利于寻到最大公约数
本文转自:广西日报
微言有道
江直岩
据《广西日报》报道,在钦州市浦北县官垌镇垌口村,村民通过“百家议事”民主协商机制开展议事协商300余次,解决村屯道路修建,官垌鱼、八角等特色产业发展,乡村风貌改造等事项36个,化解矛盾纠纷300余件,连续10年被评为“平安乡村”。
群众需求多元,基层矛盾纠纷量多面广,但是群众共识不够、意见不统一,往往导致解决问题的难度倍增。垌口村能够有效解决基层治理当中的这个“老大难”,殊为不易。
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该村通过“百家议事”民主协商机制,让村民坐下来共同商量,每位村民都有发言权,经过讨论后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当地的“百家议事”,不是闲聊了事、议后无果,而是将议事、办理、公开、监督等较好地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和协商的作用。在新闻中,当地老党员张上雄说:“现在是大家共同决定事情,每个阶段都能及时公开。”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垌口村的“百家议事”,正是“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积极探索,是基层群众寻到最大公约数的生动实践。正是因为当地群众能够找到“最大公约数”,最终才能办成系列好事喜事。
一个地方的群众,有着共同的意愿;一个村庄的发展,同样有着大家共同的要求。找到大家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可以事半功倍,推动发展。通过垌口村“百家议事”,一方面不难看到基层直接民主的深入发展,充满着创新性和创造力;另一方面,它也给更多的乡村带来思考:在基层治理当中,大家该如何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现更加蓬勃的生机?
对垌口村“百家议事”的肯定,重点不在于将其“复制”使用,而是要把握当中关于发挥民主和协商作用的经验做法。毕竟,“百家议事”不独当地才有,很多地方也有类似做法,不断推动“有事好商量”,例如“乡村夜话”“民生议事堂”“同心会客室”等,一样能够有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可以说,不管哪种“议事”,能够把民主和协商充分交到群众手上,这是最终能“成事”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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