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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的手术指征及选择
发布日期:2008-10-21

  胃癌的手术指征及选择

  凡无明显的远外转移迹象,估计全身的营养、免疫功能及各主要脏器功能状态能够承受手术者,皆应给予剖腹探查的机会。术式选择见下:

  

  (一)早期胃癌(癌肿仅限于粘膜层或粘膜下层)

  

  1、术时证实无第1站淋巴结转移者仅须作R1根治术。术时证实第1站淋巴结有转移时,须作包括第一和第二站淋巴结清扫的R2根治术。在无从确切判定有无转移的情况下,一般宜作R2根治术。

  

  2、胃的切除范围:一般可根据原发病灶所在部位,作远侧或近侧胃大部切除术。由于浅表广泛型早期胃癌的病理特点是范围广、界限不清楚,微小型早期胃癌多灶性可能性较大,故不应将切除范围限制过小,必要时不能排队作全胃或近全胃切除之可能。

  (二)进展期胃癌(癌肿侵犯深度超过粘膜下层,侵及肌层或浆膜层)

  

  1、A或AM区癌肿

  贲门旁淋巴结未受累者行远侧近全胃切除,合并切除大、小网膜,横结肠系膜上层,胰体尾部及脾脏;同时廓清第3-14组淋巴结。若贲门左旁淋巴结受累,则改行全胃切除术,廓清第1-14组淋巴结

  

  2、C区或M区癌肿

  行全胃切除术,合并切除上述脏器,廓清第1-14组淋巴结。C区癌肿侵及食管下端者,尚须清扫110-111组淋巴结。

  

  (三)晚期胃癌(有远处转移或淋巴结转达移超过N3者)

  

  若一般情况尚好,局部条件允许者,争取作包括原发病灶的胃姑息性切除术,不作淋巴结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