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控烟协会对烟草广告“全面宣战”
发布日期:2007-08-29
中国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报告会27日在广州举行,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表示,中国将在2011年1月起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的促销赞助活动。
许桂华以“中华烟”为例说明应严肃对待烟草广告。她说,“中华烟”在出口加拿大时,包装采用整版的恐怖图示;在中国销售时,却只有“吸烟有害”的字样,这是对国人“轻描淡写、隔靴搔痒”。
许桂华说,我国在控烟方面的工作比较滞后,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地方立法存在问题颇多:立法城市数量少,地级以上城市仅占总数的45.7%;禁止场所局限,仅限于影剧院、歌舞厅、图书馆、会议室;法律条款限定模糊,可操作性差;行业规定缺乏强制性,执法主体不明确。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公约。经全国人大批准,2006年1月,《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明确规定,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