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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原因导致过劳死
发布日期:2011-04-12

  近日,北京民警姜子军连续工作40小时,猝死在办公室,年仅34岁。这条新闻再次给职场人敲响了警钟。国际上对“过劳死”的普遍定义为:过劳死是因为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加重、心理压力过大、存在精疲力竭的亚健康状态,由于积重难返突然引发身体潜藏的疾病急速恶化。

  

  五大原因导致“过劳死”

  

  北京朝阳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李辉指出,“过劳死”在许多发达国家被称为职业病,与长期超时工作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通常发生在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的,从事企业、警务、艺术、医疗、IT、新闻、教师以及科研等行业的人群中。“主要原因就是中青年人经受事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身体长期处于超负荷的状态,精神高度紧张,再加上部分人群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他们极易‘过劳死’。”李辉主任强调指出。

  

  “从医生的角度来看,姜子军的猝死可以称作‘过劳死’或是‘劳累死’。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已正式将此病症命名为慢性疲劳综合征,并拟定了相应的诊断标准。”李辉主任痛心地说,从目前送到我们医院抢救的病人来看,“过劳死”的病人呈上升趋势,而且以知识分子、精神劳动强度和压力过大者居多。

  

  “过劳死”的前五位直接死因是:冠心病、主动脉瘤、心瓣膜病、心肌病和脑出血。“过劳死”隐蔽性较强,先兆不明显。远离疲劳,避免“过劳死”,个人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坚持锻炼;心情舒畅;合理饮食;适度休息。尤其不提倡“拼命三郎”,避免长时期紧张的脑力劳动和情绪激动。李辉主任再三强调,一定要定期进行体检。

  

  让社会保障制度来减少“过劳死”

  

  针对“过劳死”这一现象,早在1994年,日本劳动省正式把工作过度列为“职业灾害”,把“过劳”正式列为职业病的一种,“过劳死”被写进了日本法律。2001年底,日本又对“过劳死”的相关法规作出修改。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还没有“过劳死”的概念,只有“工伤”的概念。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迎生认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缺失是“工作压力猝死现象”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针对职工的医疗保障制度本身存在缺陷——重治疗,轻预防。另一方面,针对家庭和亲属的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各方面的保障还存在不足,这就加大了青壮年人背负的压力,谁敢随便卸下身上的工作压力呢?

  

  “各个单位要重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障劳动者的合理休息权,调剂紧张的工作节奏,鼓励职工每年休假,坚持每年一度的体检工作。”李辉主任认为,一些单位虽有定期体检,但由于时间安排不当,或宣传不到位,真正参加体检的人并不多。尤其是年富力强者由于工作缠身,参加体检的就更少。而恰恰是这样一些人是猝死的高发人群。而例行的体检重视查显在的疾病,对潜在的疾病检查力度明显不足,这也就从医学角度放松了对“过劳死”的预防。

  

  “避免工作压力猝死的发生,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李迎生教授指出,第一,改变重事后补救、轻事前预防的导向,在工作压力较大的行业、部门进一步完善定期体检制度,并使这项制度向年富力强者倾斜。第二,建立与完善针对高压力人群的带薪休假制度(按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的期限),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及时调节。第三,完善针对全体公民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减少人们的生活压力。第四,仿照发达国家经验,培养一些专职负责员工的工作压力舒解、人际关系调节等方面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