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医疗保健技术发展迅速,妊娠合并结核病的发病率明显降低。但国内也有学者报道肺结核妊娠占到妊娠妇女的2%~7%。孕妇年龄多在20~30岁之间,肺部病灶以浸润型最多。活动性肺结核分娩和产后之间相互都要产生不利影响。
(一)妊娠对肺结核的影响
妊娠是使结核病恶化的因素。妊娠期间胎儿生长迅速,新陈代谢旺盛,由于既要满足母体本身的需要,又要满足胎儿营养和物质代谢、排泄的需要,增加了各器官以致整个机体的负担。对肺结核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孕妇及胎儿代谢的需要,需要通过胎盘排出胎儿血中的二氧化碳,而且妊娠中期耗氧也增加10%一20%,但肺通气量也随之增加,约增加40%,就产生正过度通气现象,妊娠期血中雌激素浓度增加,可提高肺间质的亲水性,引起肺间质水肿;可使上呼吸道粘膜充血、水肿、增厚,局部抵抗力下降,就容易发生感染。妊娠中的早孕反应可影响孕妇进食及营养吸收,加重孕妇负担,使体内代谢紊乱,从而影响机体的免疫力。妊娠晚期子宫增大,腹内压增加,局部血管及支气管引流不畅,也是导致感染的原因之一。妊娠期血容量增多,有生理性贫血,血中胆固醇浓度增高,都有利于结核菌生长,为结核病恶化创造了条件。妊娠后期容易出现妊娠中毒症,子痫等并发症,也可使结核病恶化。
(二)结核病对妊娠的影响
妊娠合并结核病有两种类型,非活动性肺结核和活动性肺结核。非活动性肺结核,肺部病变范围不大,由于人体肺功能有强大的补偿能力,所以肺功能不会受到减弱,因此对妊娠的过程,胎儿的发育可无明显影响。但病变较大的活动性肺结核,特别是伴有心肺功能不全者,可严重损害病人及胎儿的健康。明显的结核毒血症表现,可使孕妇发热,厌食,缺氧和营养不良,胎儿可因缺氧及能量供应不足,导致宫内发育迟缓或死胎,从而使流产、早产发生率增加。
(三)分娩对结核病的影响
妊娠分娩可加重孕妇的身体负担,使机体的内分泌,免疫及内脏功能产生紊乱,体力消耗明显,抵抗力下降;另外,分娩对第二产程的下逆动作也可产生咯血,呼吸衰竭和病灶播散。分娩后宫体缩小,腹内压骤然降低和横膈下降,可使肺部静止期的肺结核转为活动期;总之,分娩可使原有的结核病恶化,并易于引起全身性血行播散,形成多器官结核。这证明分娩对结核病的转归确有负面影响。另外还须注意,分娩前有肺外结核者,分娩后要警惕肺结核的产生。
因此说,换了结核病的孕妇最好不要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