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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测定标准GB/T 21605-2008

2021-09-28 22:55 来源:明珠号 人民资讯

4. 3.1.1染毒柜的容积以每只染毒小鼠每小时不少于3L空气计,每只大鼠每小时不少于30L计。

4. 3.1.2染毒浓度的计算:染毒浓度一般应采用实际侧定浓度。在染毒期间一般可测4~5次,求其平均浓度。在无适当侧试方法时。可用式(1)计算染毒浓度:

c=(a×d/V) ×106· · ·· · ·· · ·· · ·· · ·· · ·· · ·· · ·· ·(1 )式中:

c——染毒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a——加入受试样品的量,单位为毫升(mL);

d——化学品相对密度;

V——染毒柜容积,单位为升(L)。

4. 3.2动式染毒法

动式染毒是采用机械通风装置,连续不断地将含有一定浓度受试样品的空气均匀不断地送入染毒柜,空气交换量大约为12次/h~15次/h,并排出等量的染毒气体,维持相对稳定的染毒浓度(对通过染毒柜的流动气体应不间断地进行监侧,并至少记录2次)。一次吸入性染毒2h。当受试化合物需要特殊要求时,应用其他的气流速率。染毒时,染毒柜内应确保至少有19%的氧含量和均衡分配的染毒气体。一般情况下,为确保染毒柜内空气稳定,试验动物的体积不应超过染毒柜体积的5%。且染毒柜内应维持徽弱的负压,以防受试样品泄露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应注意防止受试样品爆炸。

4. 3.2.1受试样品气化(雾化)和输入的常用方法

4. 3.2.1.1气体受试样品,经流量统计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浓度后,直接输入染毒柜。

4. 3.2.1.2易挥发液体受试样品,通过空气鼓泡或适当加热促使挥发后输入染毒柜。

4. 3.2.1.3若受试样品现场使用时采取喷雾法时,可采用喷雾器或超声雾化器使其雾化为气溶胶后输入染毒柜。

4. 3.2.2染毒浓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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