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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证巧去五脏“火”

2021-11-15 12:49 来源:明珠号 人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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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人们常说“上火了”。中医学的“火”为“五行之一,有气而无质,造化两间,生杀万物,显仁藏用,神妙无穷”,并通过类比思维形成了意象性的概念。

中医把火分为正气之火和邪气之火

01

正气之火

即生理之火,指能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阳气。

明代医家张景岳在《类经·阴阳类》说:“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生,皆由阳气。”并进一步强调“阳强则寿,阳衰则夭”,认为阳气是人体阴阳中的主导方面,人之生长壮老、精血津液之生成,皆由阳气所主所化。

02

邪气之火

即病理之火,是具有致病作用的一种邪气。邪气之火有内外之分。

外火主要有两个途径。

一是感受温热邪气,这种邪气多属疠气的范畴,往往具有强烈的传染性、流行性和季节性的特点。性属热毒,起病急骤,来势凶猛,又变化多端,常出现扰神、动血、生风等危候。

二是由风寒暑湿燥转化而来,即“五气化火”。如寒邪郁遏化火,“燥胜则干”(《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而易从火化;或感邪后遇阳盛或阴虚之质,或受治疗用药影响;等。

内火多因情志失调,或饮食失宜,或劳逸失度等,引发脏腑功能紊乱、阴阳气血失调而形成。

包括因久病耗散而出现的脏腑阴阳气血的虚性亢奋状态,如阴虚火旺、虚火上浮、气虚之火等情况;也包括因情志、饮食或疾病等所致的肝火、胃火、脾火、心火、三焦火等。

临床最常见的内火,是过食辛辣炙煿或膏粱厚味所致的胃火;情志过极,如喜、怒、忧、思等各种情志活动失调,过度兴奋或抑郁,也可久郁化火,即“五志化火”。

尤其是肝失条达,疏泄失职,气机郁滞,日久化火;而肝火一成,上炎可致肝阳上亢,或侮肺刑金,或扰及心神,横逆则可为肝胃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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